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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上海政法学院 2021-2022学年度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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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8 16:5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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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1.入学时间:2021年9月。

2.资助类别与期限:
3.授课语言:汉语授课。
奖学金内容
1.项目类别:
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包括两个项目类别:丝绸之路、支持地方。

2.奖学金包含内容:
(1)全额奖学金:
包含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及每月的生活费。
每月生活费:
本科生:人民币2500元
硕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元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3.往来路费:
由学生自行承担,特殊规定除外。
申请受理机构和截止时间
1.受理机构:上海政法学院
2.申请代码:11835
3.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
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18-25岁。
(2)申请学习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18-35岁。
●申请流程
1.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下列流程操作:
(1)登录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或http://www.campuschina.org.
(2)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

2.登录“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学生服务平台”(https://shupl.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进行申请,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关的报名费用。

3.我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系统进行处审,通过后,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4.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

5.申请人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至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4.文字不少于800字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请用中文书写。

5.汉语水平证书,申请者需提供有效期内不低于我校要求的汉语水平证书。

6.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签字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须英文填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
(2)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3)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8.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6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9.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六个月内的由父亲或母亲签署的经济担保函。
注意事项
1.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我校将不保留该学生的奖学金资格。
2.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4.未持有汉语水平考试证书者,我校不接受申请。
5.报名费用和申请材料我校将不予退回。
6.为保证学校随时与申请者保持联系,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和通信地址。
7.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原则上只招收未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外国来家留学生。
8.未按照我校招生流程申请的国际学生,我校不予受理相关申请。
●联系方式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招生与项目拓展科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编:201701  电话:86-21-39225275
邮箱:admission@shupl.edu.cn
●可申请的专业
注:标注*的专业仅招生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丝绸之路奖学生。
编辑:潘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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